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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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过年放塘取鱼,外地承包人把村里鱼塘的水全放干了并且卖鱼赚了很多钱,承包人“竭泽而渔”,他该赔偿村民吗?
  2. 什么叫炸堤?
  3. 养基围虾的风险有多大?
  4. 代价惨重!担保借款1200万不还,云南一担保人赔上自家39套商铺, 你怎么看?
  5. 污水处理条例?

过年放塘取鱼,外地承包人把村里鱼塘的水全放干了并且卖鱼赚了很多钱,承包人“竭泽而渔”,他该赔偿村民吗?

无知!水库的水是全村人的,是用来灌溉农作物的,你包了放鱼,捉鱼是没事,但为了捉鱼而把水放掉肯定是不行的!让你赔钱还是轻的,要是来年干旱无雨,水让你因为捉鱼而放掉了,农民可能会把你埋在地里当水用!所以别说那些无知的话,你有本事你可以试试看!

人家的鱼塘,在承包期限内,

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评估-第1张图片-吉林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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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影响大家的权益,

怎么经营是人家的自由,说多了就是无聊!

作为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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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放水是很大的成本

可能明年别人要换换鱼的品种,

有些鱼是不能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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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清塘底你懂不?

说多了更能反应提问人的小肚鸡肠,

很多农村人就是这样,

问:过年放塘取鱼,外地的承包人把村里鱼塘的水全部放干了,卖鱼又赚了很多钱,对方这样“竭泽而渔”可能影响到村民们灌溉,村民因此而要求对方赔偿,合理吗?

鱼是年夜饭中必不可少的一道菜,为了「连年有余」,大家争相购买,鱼的价格硬是被拉高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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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年底卖鱼是一个不错的商机,某些有眼光的养鱼者在进入冬季后熬着不卖,直到小年一过突然贴出卖鱼的通知,以期狠赚一笔。农村鱼塘和水库的承包者在把水全部放干了,卖鱼又狠赚了一笔钱,村民们因水被放干了而要求对方赔偿,合理吗?

一、刺楸分析背景

在以前,为了蓄水防旱,许多农村都修建了鱼塘或者水库,有的村子修建的鱼塘和水库还不止一个。

为了修建鱼塘和水库,村里提供了公共的地盘,并动员了全村的劳动力一起参与修建,挖土、筑坝、夯实,无一不是用最原始的人力操作完成。

可以说,整个鱼塘和水库凝聚着全村农民的汗水与心血,是集体的公共财产。在缺水的时候,村民会一起协商引水灌溉,有时也可能会因此而大打出手。

后来,有些农村的鱼塘和水库就承包给了个人搞鱼类养殖。由于鱼类养殖的特殊性,不可能在极短期内就见成效而赚钱,有时会因缺氧而一夜之间毁于一旦,所以承包者一签就是十年甚至十数年的承包合同。承包时间久,承包金就高,所以能有实力和魄力的承包者一般是村里或外地的有钱人。

外地人在承包鱼塘后,会投入大量的成本去经营,鱼苗、饲料管理的成本都不小。

二、「竭泽而渔」,放干了鱼塘的水

既然承包鱼塘,目的肯定是为了赚钱,所以某些外地承包者又会把鱼塘开放给钓鱼爱好者垂钓,也会不定期打鱼售卖。

年底是农民最舍得花钱的时候,这时的鱼价也比平时高些,是卖鱼的良机。

由于地处农村,亲自上门买鱼的以当地农民居多。刺楸曾见过村里的鱼塘承包者开闸放水,整个鱼塘的水全被放干了,最后再请人下塘去捉鱼,这就是「竭泽而渔」。

「竭泽而渔」可以节省打鱼的时间成本和人工成本,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到更多的鱼,这种方法无疑是大多数养鱼者的首选。

三、放塘取鱼而把水放干了,村民们要求承包者赔偿,合理吗?

鱼塘是集体的公共财产,理应属于全体村民所有,而现在承包给了外地人经营,承包金应归村民所有,外地人则拥有了对鱼塘的经营权,卖鱼所赚的钱理应归其所有。

经营归经营,但鱼塘里的水到底属于谁呢?刺楸对这点虽然不太懂,但在刺楸老家,就算鱼塘和水库承包了出去,在栽秧季和农田灌溉时,村民都可以从鱼塘和水库里放水或抽水用于灌溉,而不用再支付给承包者任何费用。当然,承包者也无权干预村民们从鱼塘和水库里取水。

外地承包人在过年前「竭泽而渔」而放掉了鱼塘里的水,并且赚了很多钱,村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呢?刺楸认为:(一)找出当初签订的承包合同,查阅合同里载明的具体约定事项,依照合同办理;(二)如果对方放塘取鱼时淹了农民的菜地和其他财产,理应赔偿;(三)来年如果鱼塘一直未蓄满水而影响了村里的农业生产灌溉,村民们可以要求对方给予合理的赔偿。

承包者认为村民们是因其赚了钱而眼红,也并非没有一定的道理。当然,承包者赚了钱是因为承包了村民们的鱼塘,自己又是外地人,不能得罪村民,大过年的给村民们发点红包也说得过去,但要事先说明给的是红包而不是赔偿金。



以上就是刺楸对外地人承包村里鱼塘后在年底「竭泽而渔」该不该赔偿的看法,如果觉得回答得不错就点个赞,并顺便关注一下吧,谢谢。

问:过年放塘取鱼,外地承包人把村里鱼塘的水全部放干了,并且卖鱼赚了很多钱,承包人“竭泽而渔”,他该赔偿村民吗?

履行合同,天经地义,为什么要赔偿呢?承包人按合同办事,辛辛苦苦经营了一年,不应该获得自己的丰收成果吗?

承包鱼塘不能分外地人和本村人,必须一视同仁,外地人卖鱼赚了钱,那是人家懂技术,精心管理的结果。人家赚再多的钱是合法的,不是偷的也不是抢来的。

同时,当地人特别不应该得红眼病,更不能提无理要求,要人家赔钱给当地村民,请问,还有没有王法了,当地村民连这点素质都没有了吗?

在这里,不仅反问一下,如果承包人承包当地鱼塘赔了咋办,难道当地人还能赔承包人的一切损失吗?

当地人明知道过了年水田灌既用水,那么为什么还要把渔塘发包给外地人呢?既然包给了外地人养鱼,人家抽水取鱼是应该的,做的没有错。

做人要厚道,我国是法制社会,既然和外地人签了合同,当地人就必须按合同办事。一切嫉妒、眼红只能说明无痴。

谢谢邀请,村里魚塘被别人承包了,过年放水抓鱼这是天公地道的,他不把水放干怎么抓鱼?他挣钱再多他也不要眼红,就像城市里面的门面房一样,你出租给人家,你是收了租金的,人家亏本赚钱是人家的事了,所以农村的鱼承包给人家,人家怎么做是人家的事,水放干了,来年春天下雨又会满上来的,不必大惊小怪!谢谢!

什么叫炸堤?

炸堤是对堤坝进行炸破的一种行为。通常是为了解决水利工程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改变河流流向、清淤疏浚等。通过炸堤,可以迅速打破堤坝的结构,让水体顺利流过。炸堤需要严格控制爆破力度和方向,以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爆破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确保安全和有效。炸堤是一项具有高风险和技术含量的工程,需要专业人士进行科学操作,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炸堤就是把堤坝炸开,把洪水主动泄掉,从而减少灾难和损失。

泄洪的意思是排泄洪水。持续性的强降雨会导致水库超水位,为了避免水漫洪溢或库坝、堤堰溃塌而造成严重的灾害,需要开闸向下游泄洪区排水这个过程就叫作泄洪。泄洪是因为水位超过了警戒线,如果不处理,可能会造成决堤,造成更大伤害,通过有效的疏导水流,减少损失。

炸堤指的是在冲击力强大的爆炸作用下,炸毁或摧毁河道湖泊、海堤或水坝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出于战争、恶意破坏或急需紧急泄洪等原因而进行。

炸堤对周边环境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可导致洪水泛滥、水位上涨、农田损毁等严重后果,甚至危及附近居民安全。

因此,炸堤是一种非法行为,严重违背保护自然生态和维护社会安全秩序的原则,必须得到严厉打击和制止。

养基围虾的风险有多大?

1、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而投资养虾厂的风险有很多,比如容易受外界降温、降雨等不利天气的影响,一旦管理不当,虾的发病率高、产量小、销售渠道不畅卖不出去等等。

2、对于养虾工厂来说,由于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保持温度恒定,不受外界降温、降雨等不利天气的影响,对虾在这样的环境中生长更快,发病率更小,养殖密度更高,有效地提高对虾的产量。

按照试验计算,高密度工厂化[_a***_]水养殖模式每平方米单产可达22斤,而传统的土塘养殖模式每平方米单产约1斤多,前者效益是土塘模式的20倍。

养虾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

养虾的风险和掌握的经验也是有一定关系的,经验技术好的话,风险相对来说也要小一些。做好销售渠道的打理,才能让虾有更多渠道销售,降低了养殖风险。养虾的注意事项:

1、池塘清理:池塘在养殖之前,一定要做好清理工作,可以将石灰粉撒子里面消毒,不过要提前十五天撒是最好的。如果已经养殖过虾的池子,里面肯定会有一些残留的粪便或者是饵料,如果不及时的清除,对它的生长是有一定影响的,所以要做好清淤工作

2、调节水质:当它的池水透明度变的低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换水的工作,一般换掉池塘里面一般的水,判断换水的方法就是透明度下降到20厘米左右。换水的时候,一定要先换掉底部的一层水,然后在上面灌入新水。

3、合理投饵:在开食养殖的时候,一般每天喂食三次即可,可以***取早中晚三次的原则,到了后期,就需要加大喂食量了,差不多要每天喂食六次的样子,每隔四个小时就喂食一次。4、防止浮头:虾子出现浮头的情况,一般都是因为水中缺氧所导致的,所以一定要做好水质的监测工作,可以在里面适当的增加一些氧气,在缺氧的时候,尽量不要喂投食。出现旱情要及时的进行灌水,要做到早发现,早防治。

代价惨重!担保借款1200万不还,云南一担保人赔上自家39套商铺, 你怎么看?

客观的评价这件事情,以商者更应该了解这部可爱的“担保法”,不完全统计,中国的担保人极少和借贷当事人合谋骗贷,几乎全盘覆盖于亲情,友情。担保的利害关系谁人不清楚,但是“担保法”被银行的某些“大能”玩弄于法律边缘,倚仗权利以公谋私,智以利昏,把担保人的权利压榨到极限,本可以及时的杜绝隐患,然之,随意加大授信权限,擅自加大放贷规格。不积极去行使贷前审查监督工作,所有的风险让担保人去承担,当然重重危机最后还是国家层面来买单。这种一损皆损的局面遍地开花,源头活水遭到污染,剩下的清淤过程已不重要。(省人自省,勿要对号入座)!就这个***不敢多言,1200万担保手续应该是完善的,前期的审查工作也是肯定的(几十套商铺)。这种情况怎样理解?如果不是互保互担,那多数有利益牵连。或者至亲有情,敢当割舍。不论是那种情景,法律文书生效后只有积极履行,因为所有的商铺不是一下子某个人能及时消化掉的。所以然,有钱并不一定是好事情。现如今如火如荼的执行风暴狂扫全国,无缝隙,无间断,无限期的高强度执行是为了以后国家金融安全环境着手,如果源头不堵漏,单一的靠亡羊补牢式的执行,那么其结果可想而知!

担保的风险很大,做为一个从事金融行业4年的人来看,这样的事情很常见,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的发生不要给自认为关系很好的人去担保,平常你们是朋友,担保出问题的时候你们就是对簿公堂,朋友变债主,好心办坏事

你有多大能力,我可以请你吃两千块大餐,但是你欠我的200必须还给我,担保,不是谁都可以担保的,亲兄弟也不行,我有能力给你拿钱,我也不去担保!因为到任何时候,人还得活着,这话说的自私,但是你落魄了来我这,最起码,我有口饭,给你吃

污水处理条例?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于2013年10月2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管道清淤修复环境风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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