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耕地修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环境公益诉讼耕地修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民有无权力提起公益诉讼?
你好,一般认为,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提***讼。
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
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指《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提***讼。
从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个人不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提起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这些组织不提的话,检察院有权提起。而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限定了是人民检察院。
但这并不代表个人对于破坏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无法提***讼,只是有一定限制,如果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损害到了个人利益,作为利害关系人,个人有权提***讼,从某种角度上说,这种诉讼是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因为判决结果不仅影响***的这个人,而是影响该行为所覆盖到的一系列公民(虽然他们没有***)的利益,只不过这种诉讼不被称为“公益诉讼”而已。
举例来说,某化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污染了大量农田,作为被影响的某个农户,是有权单独提***讼要求化工厂停止排放,赔偿损失的,虽然这个农户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提***讼,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这个官司打赢,受益的是所有被污染了田地的农户,不仅仅是这个农户一个人,这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行为。只不过这种诉讼不叫做“公益诉讼”而已。
破坏农田找谁解决?
坏耕地可以向当地***或上级***的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国土***部门的违法举报受理电话12336。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农田首先找村委会岀面解决!如果是小面积(五亩以下)的毁坏 ,一般处理方法是谁破坏谁恢复!并给予破坏者金钱处罚。
如果是大面积(耕田五亩以上,耕地十亩以上)永久性的破坏,那就构成了毁坏农田罪,要负刑事责任,可以判一年以为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应当依据***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予以保护,并对监管失职的部门以及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依据***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负有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定职责”。同时,该条例35条规定,“其他农业生产用地”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由此可见,对提问者所说的农用地的,负有监管法定职责的单位是:县级国土***局、县级农业局和箱(镇)人民***。该些单位中的主要领导、直接领导、承担该项具体工作的有关人员,对保护农业用地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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