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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速桥面侧翻后续修复费用该谁出?
如果是让货车一方进行赔偿估计倾家荡产这个也是很难了,首先这次的侧翻又是因为超重引发的,难道超重这么多还是高速,那收费站的检测就是摆设吗?哪里来的核查审核呢?这么危险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控制?如果追究责任有责任的部门都需要出摊费用的,不仅仅是司机一方吧!
这样的事情之前也是发生过的,也是因为超重引发的,但是那个是在普通道路,对于检测来说有可能确实存在不足,但是这次也有点太说不过去了吧!设计方面有没有问题,验收方面有没有问题,三辆车相连运输这个过程的危险性难道就没有人发现吗?最后问题一出现迅速站出来这么多的人发现问题,是不是能够早一点呢?事后诸葛亮显得有点让人不好接受。总感觉对于问题的解决跟完善没有那么好的效果。
希望能够以此为鉴吧!避免此类悲剧发生啊!
湖北高速桥面侧翻后续修复费用该谁出?
对湖北大桥侧翻问题,现在的关键不是谁来承担维修费用问题,而是责任追究问题,看到底是此次事故的责任者,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承担责任。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陕西方面说他们按规定给货车开具了超限证,超限证上明确了是198吨,65米长,且必须有人护送。但是,到了湖北境内,就变成了99吨。相反,大桥能够承受的限重为49吨。如此一来,就等于在几个环节出现问题了。
首先,谁让这辆超限货车的重点由198吨变成了99吨,是谁开具的超限证,这个问题很重要,必须调查清楚;
其二,就算是99吨,按照大桥的限重,也是不能上大桥的,那么,是谁允许这辆车上的大桥呢?难道不知道它是严重超载车吗?
第三,这样的超载车,公司有行程跟踪吗?为什么不进行行程跟踪,至少,应当知道车辆的行驶路径等。
第四,与车辆一起通告的人员是什么人,是公司统一派的,还是临时拉的,这至少说明公司的管理是否规范。
因此,必须分清责任,再来考虑如何处理、如何承担费用、如何追究责任。
谢谢诚邀!
湖北高速桥面侧翻后续修复费用该谁出?
湖北高速桥梁发生侧翻,致人3死4伤,另有财产损失若干,按照以往的判例,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相关责任人(比如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运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就不赘述了,现在重点分析民事赔偿中的高速桥面修复费用。
桥面修复费用由谁出,要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来确定。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车辆超载,还是工程质量问题,或是其它原因?事故目前正在调查中。
《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备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桥梁建设方、施工方应证明桥梁质量无缺陷,否则要承担维修费。
经调查组调查,运输公司、其他人也有过错的,与建设方、施工方按过错比例分担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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