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修复环境免于处罚的目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修复环境免于处罚的目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环境行政处罚法全文2021?
1是责令重新按装或使用,环境行政主体或责令未经同意而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2是责令停止生产或停用,它是环境行政主体对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就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3是责令停业或关闭,它是指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对逾期末完成的限期治理任务的环境行政相对人。
未验先投可以不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认定为违法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进行处罚:
一、改建扩建项目或者租赁厂房(场地)项目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批先建处于设备安装阶段,无污染物产生,企业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未造成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后果,企业主动关闭项目或者恢复原状的。
三、属于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前已主动备案的。
四、除第一类污染物或者《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外,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倍数在10%以内的,pH值大于等于5或者小于等于9.5的;噪声超标在1分贝以内的。
五、现场检查发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签、标志未按规定张贴,系首次出现此行为且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危险废物管理、贮存不规范,所涉及危险废物量不足10千克,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六、排污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任务,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安装且期间未造成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后果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联网后完成验收比对但未备案,经责令改正及时备案且期间未造成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后果的。
七、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但及时报告并***取停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未造成大气、水体、土壤污染后果的。
对符合上述情形的,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应当予以行政指导;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依法查处。
在建设项目方面,应当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项目,未批先建处于施工初期且具备办理环评手续的条件,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主动停止建设的,不予处罚。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发现后,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且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不予处罚。建设项目“未验先投”,已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对环境影响轻微,且自行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并及时开展验收工作,不予处罚。
安全的名词解释?
安全是指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受任何有害或危险的威胁,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免于损失的一种状态。
其目的是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维护社会稳定。
安全的内容涵盖了很多方面,例如个人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信息安全等。
在现代社会,安全意识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需要人们共同关注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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